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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山西左云县李付元重大责任事故案》 2006年5月18日,山西左云煤矿发生透水事故。

发布时间:2025-09-14   作者:形考任务   浏览:0

《山西左云县李付元重大责任事故案》

2006年5月18日,山西左云煤矿发生透水事故。明明知道井下有透水征兆, 但矿主钱心重,唯利是图,被金钱顶昏了头,要钱不要命,让工人冒险下井出煤。事故发生后,还漠视人的生命、公然向法律尊严和政府权威挑战,瞒报被困矿工52人,行为极为恶劣。

左云县新井煤矿设计和批准的年生产能力为9万吨,实际上2005年生产原煤约70万吨左右。该矿严重超能力、超定员、越界疯狂盗采,去年矿主的纯利润大约在1.5亿元左右,可矿主李付元没有给一个工人购买保险,连日常防护用品、作业工具都要工人自己购买,包括三轮车、工作服、矿灯等。在事故发生前井下已有透水征兆,有些工人拒绝继续下井作业,矿主对不下井的都罚500元。

该煤矿管理极其混乱,层层转包,以包代管。火工品管理混乱。井下大量使用非防爆设备。违章指挥,冒险蛮干。在办证中提供虚假材料。县、乡煤炭工业管理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,对新井煤矿停产后复产验收流于形式,对其长期存在的问题听之任之,甚至提供“保护”。有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,收受贿赂;左云县公安机关违规审批火工品;左云县供电公司违规为新井煤矿多次增容。

李付元事后说“买煤矿图的就是赚钱,不然的话拿钱买煤矿干什么?为什么亏本的煤矿一但到了私人手里就赢利?说加强管理那是官话,要讲不盘剥工人那是瞎话。”

运用犯罪社会原因的知识和理论分析这起重大责任事故案的原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