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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

滕显贺,男,20岁,辽宁鞍山籍农民,初中文化,北京回龙观建材市场保安,经与三个未成年人小凯、小丰、小豪(均化名,均另案处理)预谋,于2009年4月8日22时许,

发布时间:2025-08-15   作者:形考任务   浏览:0

滕显贺,男,20岁,辽宁鞍山籍农民,初中文化,北京回龙观建材市场保安,经与三个未成年人小凯、小丰、小豪(均化名,均另案处理)预谋,于20094822时许,在昌平区回龙观镇华北电力大学校园西区工地西侧树林内,持刀对辛某、王某实施抢劫,在滕显贺的指使下,小豪持刀猛刺辛某胸部及上肢数刀,致辛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。小凯、小丰、小豪分别持刀猛刺王某胸部,致王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。滕显贺、小凯、小丰、小豪抢走辛某、王某的人民币100余元、移动电话机各一部。款、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320元。后小丰、滕显贺、小凯对辛某的尸体进行奸淫。滕显贺还伙同他人实施两起抢劫、盗窃犯罪,获得款、物共价值人民币2675元。据了解,滕显贺一个月1000多元的工资根本就不够花,平时喜欢上网玩网络游戏,光一个月的上网费就要二三百元,在物质生活得不到保障时,没有凭自己的本事去“创造”,反而想到了抢劫,他认为这样钱会来的快、来的容易。法院一审数罪并罚判处成年被告人滕显贺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判令其赔偿两名被害人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一百零二万余元。

要求:请根据案例所提供的资料,运用犯罪学理论,分析滕显贺犯罪的个人原因。